当事人需要准备身份证、与约定内容相关的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双方已经制定的协议书,并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相关表格。公证员会核对相关信息并审查财产权证明文件,当事人需配合完成公证谈话记录后签字确认。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人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身份证、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相关的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如房地产证明书、没有收到生育票的购房合同和支付收据等。3、双方已经制定的协议书。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和约定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公证员审查和修改协议后,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盖章。二、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相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三、公证人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受理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权证明文件.查询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受到欺诈或威胁,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谈话记录后,在记录上签字确认。4、公证人核对信息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人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房屋买卖公证需要哪些文件?
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由公证处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公证,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根据我国《公证法》和《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房屋买卖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 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房屋买卖公证的核心文件,其中包括了房屋的面积、套数、单价、总价、付款方式、交付日期等内容,是公证处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进行公证的基础。
2. 卖方身份证明:证明卖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证明卖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买方身份证明:证明买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证明买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房屋所有权证明: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是否为夫妻共有、家庭共有或其他关系,以及房屋的权属证书编号等。
5. 房屋评估报告:证明房屋的价值,以帮助公证处确定房屋的公正价值。
6. 房屋买卖税费证明:证明房屋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金额,以证明交易的合法性。
7. 房屋钥匙:证明卖方拥有房屋的钥匙,以便公证处进行实地查看。
8. 其他相关证据: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等,公证处可能还需要收集其他相关证据。
总之,房屋买卖公证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提供某些文件,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来补办。
当事人需要准备身份证、与约定内容相关的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双方已经制定的协议书,并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相关表格。公证处会对财产权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查询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受到欺诈或威胁,当事人需在公证人面前签字确认。双方当事人在公证人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完成房屋买卖公证。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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