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专利
你必须向知识产权署辖下的专利注册处提交申请。对于已在世界其他地方或中国其他地区提出申请的专利,中国香港不会自动给予保护。
2、申请标准专利
在中国香港,标准专利的批予,是以下述三个专利局所批予的专利注册为基础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联合王国)和联合王国专利局。申请标准专利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提交下列文件:提交指定专利申请的记录请求。指定专利申请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发表的专利申请(第一阶段);以及就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专利局批予的专利,在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第二阶段)。
3、申请短期专利
中国香港短期专利的批予,以其中一个国际查检主管当局或其中一个指定专利当局所制备的查检报告为基础。如拟在中国香港申请短期专利,便须提交批予请求,并辅以所需的文件和数据以作支持。
4、哪些人可以注册香港专利
如果你是某项发明的拥有人,便可申请专利。你如果想在中国香港申请标准专利,但却不是指定专利申请中指名为申请人的人士,便须提交一份陈述,连同有关支持文件(例如转让的副本),以解释你有权申请专利。
5、注册香港专利提交的文件
(1)提交记录请求;
(2)已发表的指定专利申请副本一份;
(3)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4)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5)你如果不是在指定专利申请中指名为申请人的人士,必须提交一项解释你有权申请的陈述以及支持的文件(如转让文件的副本);
(6)在中国香港供送达文件的地址(;
(7)需要提供的有关数据和文件的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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