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内可以卖掉房屋吗
时间:2023-06-29 09:22:42 11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房主在租赁期内可以卖掉房子,但是原承租人仍有权租赁该房屋。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房出售后,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房屋租赁期内买卖、赠与或者继承时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承租继续有效。出租房屋出售后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此为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一、租赁门面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租赁门面的注意事项是:

1、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首先检查出租人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人还应检查租赁财产是否已抵押;

3、在房屋租赁期内,如果公司作为出租人破产、企业转制、公司关闭或注销,如何补救,如果承租人不能继续租赁房屋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4、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能否继续居住和使用原房屋租赁合同;

5、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位置地址、房屋的房间数量、建筑面积、房产证号,并将房地产规划红线图和房地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

6、房屋的交付时间应在合同中约定。

二、房租到期可以延迟几天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会解除,如果承租人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租房人死亡如何解除租赁房屋关系

承租人死亡,如果该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居住,就自动解除租赁房屋关系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2、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租赁当事人依法分立、合并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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