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开始,不再收取起付标准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院或者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合作医疗怎么办理
1、首次参保城镇居民医保的:户口簿、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自行确定并携带一张用于缴费的银行卡。
2、再带上上述证件及照片,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社区统一参保即可;
3、需要说明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当事人要参保该项的,户口本内的家庭成员都应该同时申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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