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起诉离婚无身份证复印件怎么办
时间:2023-04-01 11:51:31 2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没有男方身份证复印件的,也可以进行起诉,仅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号码用以确定其身份即可。《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起诉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不支付赡养费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法院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赡养费纠纷法院怎么管辖

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为任一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如果纠纷中存在几个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也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债权转让管辖地有什么规定

债权转让管辖地的规定,适用一般诉讼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债权转让提起的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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