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拘留15日后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由于对方始终不还钱而导致当事人起诉要求法院强制让欠钱者进行还钱,而被执行的人此时若是还不还钱就可能就会被法院判处拘留。若是欠钱不还,法院已经对其进行强制的执行,并且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在一年之内还可以再拘留一次,司法拘留的最长时间是每次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院拘留被执行人条件
法院拘留被执行人条件如下: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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