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公证遗嘱无效
时间:2023-02-21 18:03:41 3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二)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三)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五)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一、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不同点是什么

(一)概念不同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二)继承份额不同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三)继承范围不同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四)继承顺序不同

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二、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的注意事项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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