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公积金账户需要什么资料
住房公积金的销户手续同样的是必须通过汇交单位来办理,并由汇交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同时加盖单位的公章,后面附有关支取的证明材料,后经住房资金管理核心系统审核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销户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销户的条件及材料
1.离、退休人员的:
离、退休证或者是离、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需盖单位印章。
2.职工被宣告死亡或者死亡的:
(1)被宣告死亡或死亡的死亡证明的法律文书;
(2)死亡职工户口注销的证明;
(3)受遗赠人或者继承人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3.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由县级以上的劳动部门出具;
(2)证明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
4.解除与所在单位劳动关系之后,未就业满五年的:
(1)失业证或者是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五年未就业证明由劳动就业核心或本人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出具。
5.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户口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迁移户口的证明;
(2)证明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
6.非本市户籍职工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本人户口薄;
(2)证明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
7.本行政区域或到外地上学调离的职工,并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调动手续(包括调入与调出双方商调函、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外地市就职证明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者是入学证明(学生证、入学通知书);
(2)证明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
8.出境定居的:
(1)证明户口注销或永远居住国外;
(2)证明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
三、公积金账户合并需要什么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办理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单位出具的重复建立个人账户证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经本人签字认可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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