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条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2、申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首次申领时,需提供:
a、《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b、《市民卡或《银行卡;
c、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d、《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保险金审批表。
(2)再次申领时,需提供:
a、《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b、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c、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3、办理程序: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且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10日后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首次申领;领取期满当月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4、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5、办理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江苏省和失业保险规定。
6、办理地点及电话:
7、办公时间:每月第二个工作日至25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更多详细信息请查看:【】专题
全文3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