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两岁半离婚,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夫妻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谁,要按具体的情况来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那么可以让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夫妻离婚时,要先对女儿的抚养问题作妥当的处理,双方可以约定女儿和谁一起生活,双方达不成协议的,才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考虑女儿的实际情况,最后再按照最有利于女儿的原则来进行判决,夫妻双方谁的情况更有利于女儿的成长,女儿的抚养权就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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