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摊销年限新规定应不少于10年。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应将其单独计算摊销,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按合同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一、购买私人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律规定吗
购买私人土地使用权,如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则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无形资产摊销一般多少年
形资产摊销一般不可以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已经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规定或约定使用年限进行分期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通常从其可供使用时起到终止确认时止。也就是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是: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三、公司拆迁补偿款会交税吗?
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用这些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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