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事人如果需要更改户口本上的信息,需要前往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重新打印一份户口本。如果派出所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当事人确认后,公安机关将会进行更正。同时,如果本户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当事人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持有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重新打印一份户口本。若经核实系派出所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当事人经过确认后,公安机关将会进行更正。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户口本把我错写成已婚,如何更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结婚登记前,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婚姻登记错误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予纠正。受损害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
针对标题:“户口本把我错写成已婚,如何更正?”这一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并申请补发《结婚证》。因此,当事人应尽快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以便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同时,当事人也应当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确保撤销登记的顺利进行。
针对标题:“户口本把我错写成已婚,如何更正?”这一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并申请补发《结婚证》。因此,当事人应尽快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以便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同时,当事人也应当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确保撤销登记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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