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构成犯罪的形式案件都必须经过公安局和刑侦队的,派出所主要负责案件受理、立案,抓捕然后案子移交给公安局,公安局再次到提审,提审结果无异的话再移交给检察院,公安局一般案件必须在犯罪嫌疑人到案之日起37日以内必须向在关押的犯罪嫌疑人送达逮捕令,送达逮捕令后十五日内移交检察院。
一、拘捕令和逮捕令的区别是什么
拘捕令和逮捕令的最大区别:
1、逮捕令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由检察院批准,公安局长签发逮捕令;
2、拘捕令则是由公安机关自已签发,一般拘留的时间比逮捕的时间要短得多。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二、公安机关的批捕书由谁签署
公安机关的批捕书由人民检察院或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公安机关应当提交逮捕批准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处罚法,可能构成犯罪的,存在社会危害或者逃避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逮捕令后执行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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