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按照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非本人意愿离职证明怎么开?
既然非本人意愿,就不该签离职书。现在想证明非本人意愿,可以找同事作证。如果是现在单位经济补偿开这个证明的话,应该单位盖章。这个证明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2、当事人入职的具体年、月、日,以及入职公司后担任的具体职务。3、当事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因什么原因申请离职,以及离职当月的工资是多少,还需要写明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4、在结尾要有写明公司的名称(加盖公章),并注明签署该非自愿离职证明的具体年、月、日。最后,特别注意:不得遗漏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离职当月工资、离职原因。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仅仅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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