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
1、双方要求离婚。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夫妻生活困难、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3、一方或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
5、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
夫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男方打女方
夫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男方打女方的,女方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女方因男方的殴打行为受到轻微伤的,则公安机关可以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造成女方受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的,则公安机关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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