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下列情况才可以互相投靠迁入户口,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之间相互投靠的;
(二)投靠配偶的;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四)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上述第(二)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叔叔没有孩子抚养侄儿,侄儿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吗
侄子不能作为叔叔的法定继承人。关于法定继承的人群适用范围,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条文属于穷尽式列举,表明法定的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子并不在该条文的列举关系当中,因此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
如果纯粹从继承遗产的角度来讲,因为侄子也并没有扶养叔叔的法定义务,双方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侄子负责叔叔的生养死葬,叔叔死后遗产遗赠给侄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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