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青年曾x香与女记者刘x薇在高速路上见义勇为不幸双双身亡,记者今日获悉,曾x香的家属在昌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0余万,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法院目前尚未收到女记者刘x薇家人的赔偿请求。
2010年3月9日晚10时许,在昌平区北六环,周某驾驶的货车爆胎,车辆翻至中心护栏上,车内所载煤矸石抛撒于行车道内。
女记者刘x薇驾车轧上煤矸石后失控翻车,被困于车内。途经此处的曾x香发现后,将刘x薇从车内救出。此时又有其他车辆轧煤矸石失控后翻车,曾x香与刘x薇于是联手救助他人。
施救过程中,曾x香和刘x薇被失控车辆撞出,当场死亡。
近日,曾x香的妻儿与母亲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肇事司机周某、货车车主及保险公司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00余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据法官介绍,三名被告中的两人已经被批准逮捕,并有可能被判刑,因此,曾x香家人可以获得的赔偿主要来自于大货车所投保的交强险。
由于交强险涉及到曾x香和刘x薇两个人的赔偿份额,因此法官目前正在联系刘x薇家属,询问起诉的相关事宜。截至今天上午,法院没有收到刘x薇家人的起诉请求,法院方面表示要等到刘x薇家人起诉后,曾、刘两人的赔偿案件将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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