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件证据的主要特点
时间:2023-02-20 19:22:09 2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证明贪污行为的各种证据总是与贪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经营的财物有关。书证、物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和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几种常见和基本证据。

2、证人证言多为直接。在贪污案件中,没有利害关系且了解案情的证人很少。证人最大的特点是与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不同的程度的利害关系或者亲密关系;即相当一部分证人是案件的知情人,在不同程度上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而案件的知情人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知己、同事、或者与案件有牵连的人,他们中有的对被告人有感恩之心;有的怕被判刑;有的怕打击报复等,常出现证言时证时翻的情况。加之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和阻力,造成贪污案件证人证言的可变性很大,认定困难。

3、存有较多的再生证据。所谓再生证据,是指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进行的一系列反侦查的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或者原生证据存在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再生证据主要有四种:一是串通、订立攻守同盟;二是隐瞒、销毁证据;三是转移赃款、赃物;四是收买、威胁证人等。

4、书证较多。书证能较客观全面的反映行为人的作案手段、贪污数额、此外还可证明行为人是否具有贪污的罪的主体身份。贪污案件是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发生的,而经济活动中需要有一套严密的手续制度,因此在有关手续上留下痕迹,一般会有会计资料可查,会计资料为主要证据。

5、贪污罪一般没有直接的受害者,因此在贪污案件中没有被害人陈述这一证据。

6、从作案手段上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多利用专业知识、技术专长作案,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同时利用某种技术进行伪装、掩盖,从而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从行为方式上看,多在单位财务做手脚,以达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7、从案件本身来看,行为人一般作案数较多,持续时间较长,案情较为复杂,且往往与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结合在一起。

全文7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司法会计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检查、计算、验证和鉴证和监证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等财务状况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更新时间:2024-08-06 10:45:11
查看司法会计鉴定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司法会计鉴定 最新知识
针对贪污案件证据的主要特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贪污案件证据的主要特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