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有:
1、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查处:
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向公安局或海关等机关查处:
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向海关提出查处;
3、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一般分为民事纠纷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民事纠纷案件,包括各种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案件,以及知识产权案件中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经主管行政管理部门调处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第二类是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指当事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第三类是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而由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这种保护主要适用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遭受严重侵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4、其他行政部门查处
与知识产权相关侵权行为涉及的行政部门。如食品工艺可能需要相关监管部门介入。
一般来说,各个部门查处并非完全独立,有时需要同时使用多个机关同时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维权。企业当发现知识产权侵权时应及时维权,这样才能有效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要从不同的层面来看,首先大方向上,肯定是国家在立法上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完善现有的保护机制。同时与国际接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而对于各企业而言,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上面,其实就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以获取来自法律、法规的保护。而实践中,也要定期加强对侵犯自己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知识产权民事保护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和民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为直接,具有维护权利状态或对权利人所受损害给予经济补偿之作用。对于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权利人可以提起确认之诉、物权之诉与债权之诉,以维系其受到侵害的权利。但与一般财产所有权不同,知识产权所有人并不能援用请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之传统民事救济措施。在各国知识产权制度中,民事救济措施最重要的是请求停止侵害与请求赔偿损失。请求停止侵害是一种物权之诉。当知识产权受到损害时,权利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也可以请求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请求赔偿损失,是一种“债权之诉”。当知识产权受到损害时,权利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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