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
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婚后买房,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婚后买房,写夫妻2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在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标注了单独所有。标注了单独所有的房产,是一方独有,离婚时候,另外一方无权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声明,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办下来的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后面有括号注明单独所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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