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一般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1、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写夫妻二人名字或者写一个人名字,都是婚后共同财产。
2、婚后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个人财产的转化,算是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3、婚后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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