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需要签署书面文件——赠与协议,并通过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缴纳税费和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赠与人和受赠人凭这些材料办理房屋赠与手续。
赠与人和受赠人通过签署书面文件——赠与协议(或称赠与合同),来达成房屋赠与协议。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过 户 流 程 : 赠 与 房 产 的 转 移 登 记 手 续 有 哪 些 ?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赠与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协议,明确赠与的房产基本情况、赠与日期、受赠人姓名或者名称、受赠人住所等事项;
2. 赠与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提交赠与协议、身份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等资料;
3.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
4. 受赠人收到房屋所有权证书,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赠与人与受赠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进行。同时,赠与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也应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监管下进行,以保障权益安全。
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署书面文件——赠与协议(或称赠与合同),达成房屋赠与协议。房屋赠与需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缴纳税费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赠与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包括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协议、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相关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和受赠人收到房屋所有权证书完成过户手续。赠与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应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监管下进行,以保障权益安全。同时,赠与人和受赠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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