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测绘局印发《辽宁省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向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局系统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规划》明确了辽宁省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同时提出“十二五”期间基础测绘工作要完成的六大任务:一是数字辽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二是建立数字化测绘成果档案资料管理体系,三是加速辽宁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推广应用工作,五是着力提高基础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六是大力提升测绘技术装备水平。
《规划》指出,将采取六项措施保障确定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基础测绘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测绘法制体系建设,加紧制定配套的《辽宁省基础测绘条例》。
二是完善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确保对基础测绘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可行的基础测绘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建立与政府公共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基础测绘投入增长机制,切实保证辽宁省基础测绘发展水平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三是加强需求分析和战略跟踪。加强测绘新技术跟踪和研究工作,引进先进生产、管理技术,提高测绘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快基础测绘更新速度。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发制作测绘新产品,丰富服务类测绘产品种类,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基础测绘成果的应用研究工作,依托基础测绘更新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数字辽宁地理空间框架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满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应用的需求。
四是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测绘技术,增强研究开发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对测绘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投入,把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加快测绘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快测绘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一步推动新兴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加强技术创新,实现测绘手段不断进步,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加强测绘科技合作与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吸引国内外和省内一流测绘科技人才参与辽宁省基础测绘项目开发,共同研究,合作创新。鼓励和支持辽宁省测绘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国内外测绘科技交流与合作。建立由科研院校、测绘生产单位、地理信息开发单位组成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发挥科研院校的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生产开发企事业单位的规模化和市场运作优势,形成人才培养、科技攻关、推广应用一体化创新机制,为科研院校的科研成果转化、人才输出,生产开发单位的科研成果和科技人才引进搭建平台。以“辽宁省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为依托,加大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科学管理力度,强标准、树典型,增强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意识,推动全省测绘科技再上新台阶。
六是促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省、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基础地理信息的应用服务工作,创建良好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环境,切实提高保障服务能力,避免重复测绘。加强测绘与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交换,建立分工合作、互惠互利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更好地为信息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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