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有时间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只能由女方提起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男方不能提离婚的情形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作为原告的男方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男方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女方为现役军人,其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女方同意,但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男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起诉不能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三、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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