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案件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批准;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所以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审判工作。因此,本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三个月内审结不了的,说明该案件不宜作为简单民事案件审理,应当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普通程序案件立案之日起多少日内审结
普通程序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判决的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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