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最大诚信原则”不仅是对投保人的要求,也是对保险人的要求。根据这一原则,投保人必须如实向保险人口头或书面说明保险标的的危险情况和其他重要事实;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特别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人免责条款。由于投保人对保险业务不熟悉,可能不知道免责条款的存在或者免责条款的法律意义,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投保人注意免责条款或者限制条款。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目的是在将来可能发生保险事故时获得赔偿。被保险人有权了解免责条款,保险人有义务向被保险人作出完整、详细、客观、真实的解释。保险人在作出解释时,不仅可以提醒被保险人阅读保险人责任的免责条款或限制条款,而且在解释该条款的内容、期限、目的和适用时,保险人不得隐瞒免责条款或限制条款。如果保险人不事先作出明确声明,既违反了保险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背了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作出明确的陈述,被保险人才能明确保险的法律后果和法律意义,被保险人才能做出是否投保的选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被保险人的真实意图。否则,就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也违背了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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