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之后婚姻存续期间的双方合法所得。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来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割来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分割的财产应该认定为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要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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