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暴致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应该怎么判决
家暴致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应该判决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施暴方不利于子女的成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变更抚养权能要抚养费吗
变更抚养权能要抚养费。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三、变更抚养费要提交哪些证据
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
2.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只有通过上述证据,我们才可以证明有变更抚养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变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才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具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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