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什么责任
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以下责任:实质违法的,承担惩罚性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形式违法的,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如撤销违法)。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
二、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六种。具体如下: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行政处罚虽然也有针对人身的,但是只有一种,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严厉程度上是无法与刑罚相比的。
三、行政处罚程序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
1.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审核、决定、送达四项程序。
2.简易程序包括:
(1)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3)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3.听证程序包括: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会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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