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库存监管程序没有落实,后期抽签流于形式。由于种种原因,注册会计师错失了存货监控的良机。在实施审计时,只能采用替代程序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进行测试和确认,即在观察和评价存货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对客户的盘点方法和记录进行审计,采用一些分析性的复核程序,并参与部分库存的后期审核。然而,有些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上述替代程序时非常粗糙。有的注册会计师在订货金额占存货总额不足10%时,只选择一两件最容易下单的商品,把占存货比重较大但难以清点的存货放在一边;有的注册会计师对存货账簿上的大量红字熟视无睹,不注重库存的质量。绘图程序似乎是真的还是假的。所谓存货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盘点和适当的抽查进行现场监督。为了配合骗取收入和利润,经常同时进行存货数量的欺诈。尤其是那些有利润压力的企业,利用虚拟库存来调节利润已成为普遍做法。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存货监控时应十分谨慎,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熟悉客户情况的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负责库存监控;
2。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存货进行现场监督,进行必要的抽查,并形成相应的工作底稿;在存货抽查审计中,抽查的重点应当是准高值项目。
4。在抽查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从盘点记录中选择部分项目进行追溯,并从盘点记录中选择部分项目进行追溯。
5。注册会计师在清点存货数量时,应亲自清点,不要听客户工作人员的话,为防止“空箱”和虚报,抽查结果应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记录核对;
6。注册会计师应亲自对选定的存货进行记录,以防止监测结果被修改;
7。注册会计师应特别注意存货的变动,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
8。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注意存货的状况,观察被审计单位是否正确区分了存货的毁损、作废、作废、残缺和价值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存货;9。根据存货的特点和未入库、不易计量和需要计量的存货,应考虑是否采用专家工作。第二,生产成本审计犹如雾里看花。
在指导过程中发现,注册会计师对生产成本的审计大多停留在抽查检测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原始文件、模糊词和一次通过的水平。在生产成本审计中,要检查企业的工艺流程、管理要求和产品成本核算方法是否适用、科学;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是否合理;产成品与在制品之间的成本分配是否合理,生产通知单、产量、工时记录是否齐全,与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书是否一致。三是审核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成本“蜻蜓点水”。
在《指引》中发现,部分注册会计师以“总账与明细账一致,确认”一句话匆匆结束了对在产品成本的审计。在产品成本的审计与上述生产成本的审计是分不开的,但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如期后难以提取;最终成本是否真实合理,主要取决于期末在制品计量的准确性和成本核算方法的科学性。由于这种特殊性往往被少数注册会计师忽视,他们往往在总账与明细账一致后给出“确认”结论,这显然是草率的结论。为了保证在制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注册会计师应尽可能参与在制品的清查(监督),主要观察在制品计量方法的有效性和惯性;在进行成本审计时,应注重成本分配标准的合理性和惯性,以及协助分析性评审,如:通过产成品单位成本的变化,分析结转产成品成本的合理性,从而观察和判断产成品成本的合理性。当然,在上述分析中我们不能忽视材料价格变动和其他费用的影响。第四,没有联系存货的整个经济周期,没有考虑存货与其他经济周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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