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张女士:
我在7月初带女儿去小区的游泳池游泳,门票是10元/次。随后,泳池的工作人员向我介绍购买次卡,30次240元,相当于8元/次,次卡使用不限时间。今年预计泳池开放到10月,要是没用完明年开放还可再用,直到用完。我便购买了。
可是,我女儿才去第6次,工作人员却告诉我,9月1日前必须用完。与之前所言自相矛盾,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我向泳池工作人员要求退款,却遭到拒绝。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本版答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得强迫或者欺骗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延误提供商品和服务。根据消费者的描述,该游泳场所工作人员违反了上述规定,建议消费者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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