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离婚判决书需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无法办理了,是没有离婚证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协议离婚的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二、拿到离婚判决书后可以迁户口吗
可以。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首先需要向定居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户籍簿、婚姻状况证明书等证明书申请定居手续,取得定居地区户籍派出所的审查通过后,向当事人发行允许转移的转移许可证。然后,当事人通过许可证和上述证明资料,回到当事人现在的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户籍转移手续,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转移户籍的,取消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得到户籍资料,回到定居地区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离婚后拿判决书可以结婚吗
可以的,只要是生效的就可以。当事人未上诉的第一审离婚案件的离婚判决,在上诉期届满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判决生效证明书并加盖院印,以此确认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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