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离婚了还去民政局登记吗
不需要,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而民政部门是不会对协议离婚进行调解的。如果诉讼离婚,法院是会调解离婚的,而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带着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户口本以及双方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离婚调解后还可以起诉吗
在六个月以同样的理由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不受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后,人民法院会有一个先行调解的民事程序。
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人民法院专门组织有负责调解的人员,组织当事人双方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或者经过调解,原告自愿撤诉。这个先行调解期限为1个月,如果调解不成,人民法院会将该案转入立案程序,开庭审理该案,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如果案件简单,法院审理普通的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可以延长6个月,从立案之日起算。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书的下达,如果是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宣判后十日内下达,如果是定期宣判,在宣判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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