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的问答
公司,转让,股权,价格,评估,净资产问:我公司是一家软件培训机构,我现在要把20的股份转让给公司法人,现在学生有60万的学费没有缴清,请问这60万是公司的债权吗属于公司的财产吗进行核算会算进去吗我可以按比例进行分配吗答:初步分析:1、属于公司债权。2、列为公司收入。3、一般来说,双方可以核算进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按比例分配。您只能要求将股权转让价格提高一些。4、关于股权转让价格,经审计和评估后的净资产与公司盈利能力结合评估较合理。如未审计和评估,可以采用协商估算方法,如公司净资产为1000万,每年净利润100万。如果按投资两年后见效益的话,则以不高于1200万的价格购买比较合理。当然还要考虑经营风险,风险不大1200万可以,有50的不确定因素,则1100万较合理。以上回复,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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