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其他组织包括法人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分公司可以不可以签合同?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发生纠纷时,司法实践中,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总公司承担,或者是由分公司与总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另一种情况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订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发生纠纷时,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将总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全文5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