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过户费用是由买房子的一方承担的,如果不是经过拍卖手续,直接以房屋折价补偿,过户费用是直接算在债务人这边的。法院拍卖房子首先会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如果解除了查封,接着就会把材料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之后就是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房屋过户费如下:
1、交易手续费;
2、合同印花税;
3、契税,一般由买方承担;
4、权证印花税;
5、登记费,房屋属于个人产权的,每件收费100元;房屋属于其他产权的,每件收费200元;
6、中介费;
7、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8、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
9、其他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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