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破产后债务偿还的支付期限问题,并无一致且具普遍适用性的标准设定。
这种情形通常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破产清算工作的进展、资产处置的效率及难度、债权人大会所做决定等等。
在破产清算阶段,负责处理善后事宜的管理方将对被宣告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进行详尽调查、精确估值以及科学变现,之后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特定的清偿次序与强度,公正合理地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若在资产变现方面进展顺利,那么有望实现较为迅速的债务偿还;
然而,若面临复杂情况,则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全文4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