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脑梗死延误治疗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
脑梗死延误治疗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一旦发生脑梗死延误治疗医疗事故纠纷的,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收据、票根确认,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其他相关费用,可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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