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该知识产权权属归谁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该知识产权权属归出卖人,一般不视为转让了附着在标的物上的知识产权。例如,出卖人向他人出售一幅画,买受人不能因购买该画就取得了其著作权,即买受人不能擅自复制该画并进行商业销售;这样就可能侵犯画的作者的著作权。即有形的实务与无形的知识产权相分离,两者不等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二、知识产权的主体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包括著作权人、商标权人、专利权人等,权利人可以是自然人、单位或者其他的组织。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三、知识产权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知识产权申请需要如下条件:
1.申请专利的,应当满足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具有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等条件;
2.申请商标的,应当满足具有显著特征、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条件;
3.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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