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人失踪多年的,可以申请宣告失踪。遗产继承人失踪的年限已经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满后,遗产继承人未出现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失踪,然后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财产。
一、宣告失踪怎么撤销
宣告失踪撤销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根据规定,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二、债务人失踪后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三、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1、有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事实。
如果是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所谓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3、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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