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失踪,另一人可以继承全部遗嘱,具体如下:
1、应当先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其失踪,满两年以后申请注销户口;
2、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再向法院起诉分割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若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的,其财产不能被继承,但应设立被代管。若失踪人的财产、债权债务等难以得到正确处理,已损害到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法院可对失踪公民推定死亡,即宣告死亡。失踪人在被法院宣告死亡后,财产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但若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的,取得其财产的公民或组织,应按其请求还原财物,原物不存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代位继承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代位继承一般不可以继承全部遗产,因为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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