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否受现行公司法保护?
时间:2023-06-09 17:40:15 4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隐名股东是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据投资协议或合营协议的约定,借用他人名义共同设立公司,但被借用人实际并不出资,完全靠实际出资人的出资完成验资和登记,在工商机关没有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据协议约定,隐名股东有的参与公司的管理、资产受益和有权选择经营者,有的某些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目前,我国公司还存在很多隐名投资,尤其以台湾、香港等境外投资者在国内设立的公司居多。

在对待境外隐名投资人的处理时,只要境外投资人能证明自己是实际投资人(如投资协议或会议纪要、投资凭证等),从诚实信用和鼓励保护外商投资的角度出发,我国司法实践中仍尽可能保护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确认其在公司享有的股权的方式,维护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对境内隐名投资人的处理。公司法虽然没有规定,但各地司法实践中,也都趋向保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中规定:

一、处理股东权纠纷的相关问题?

1?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显名投资)、另一方实际出资(隐名投资)的,此约定对公司并不产生效力;实际出资人不得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只能首先提起确权诉讼。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且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全文8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司法保护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认定“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否受现行公司法保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认定“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否受现行公司法保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