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1)有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初审后发《商调函》,本人持《商调函》前往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到档后通过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相关信息。
(2)无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可直接登陆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单位或本人带身份证到我中心一楼大厅公共服务窗口签发《调档函》。本人持《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2、审核:
由接收单位将申报所需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共服务窗口审核。
3、调动:
审核通过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发《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由本人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二、苏州人才引进落户的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三、苏州人才引进落户的申请材料
1、人事(职工)档案
2、人才引进落户登记(备案)表
3、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
4、户籍证明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婚姻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书(或婚姻状况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协议或法院调解、判决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7、子女随迁证明
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或证明。
8、引进现役军官配偶
提供经苏州市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处(军转办)审核同意的《现役军官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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