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5日的上诉期怎样计算
15日的上诉期的计算是从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收到法律文书的当天不计算,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是第一天。关于结束时间,如果上诉期满恰好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诉期满的日期将推迟到收假后的日期。过了上诉期的话则是不可以上诉,上诉期是法律中是法定明确的,而且是判决与裁定书中是有明确载定的,过了判决书载定的上期即上诉时效已过,判决或裁定生效了,对于生效的裁决判决书不能再上诉。
二、上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
2.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3.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上诉被告人不到场怎么办
上诉被告人不到场的解决办法是: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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