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协议出现哪些情况会被视为无效
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2.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
3.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相互串通,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
5.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拆迁协议。
6.主体不合法。拆迁人与非被拆迁人订立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的。
二、拆迁协议有诉讼时效吗
拆迁协议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拆迁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庭前调解;
6.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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