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此类房产是不被视为共同财产的,然而具体情形仍需根据实际而定。

假设此房产为父母赠予夫妻某一方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这处房产便归属于个人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有的资产;若此房产是由一方或者双方父母赠予给夫妻双方的,且未作特殊约定的话,则往往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