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可以要求优先权吗
若申请人希望享有优先权待遇,则应于提交申请之时提交书面声明,明确阐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期、申请编号以及受理该申请的所在国家。倘若在先申请属于地区性申请或国际申请范畴,那么在声明中还需注明受理申请的国家专利局或政府间组织的具体名称。对于申请外国优先权的情况,申请人须向受理申请的国家的受理机构提交已被其认可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而对于申请本国优先权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人需要向专利局提交由专利局出具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若在提交申请时并未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或者未能提交在外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则将被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二、申请人没有主张货款欠款利息怎么办
针对拖欠货款之事宜,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以主张相应的利息权益是完全可行且合法的。在提起诉讼时,应将诉状递交至当地人民法院,同时需要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若书写诉状存在实际困难,亦可选择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情况将会被记录于笔录中,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知晓。
在此,我们建议您在撰写诉状时,务必明确以下各项内容:
1.原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则需提供其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2.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关键信息;
3.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及其来源,同时注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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