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证一般是一式一份。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一般应直接送给受送达人,不能直接送达的,可采取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方式,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送达回证一式几份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第八十五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n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n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n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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