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未满,一方提前解除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一、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什么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在对方违约时要求赔偿损失有三种方式:
一是约定违约金,即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的情况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二是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是按法律规定确定损失赔偿办法。
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则一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由损失方提供由于相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损失的证据,主张赔偿。
3、合同中违约金约定不明,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商场违约的赔偿标准
商场违约,一般要看租赁合同有没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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