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情进行鉴定应该在事故发生后的及时进行,如果是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则需要在工伤职工的伤情稳定后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做。如果有的伤残治疗没有结束或达不到稳定,还需要继续顺延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才合法、合理、合适。
如果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应该在事故发生后的及时进行;如果是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则需要在工伤职工的伤情稳定后,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做,如果有的伤残治疗没有结束,或达不到稳定,还需要继续顺延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才合法、合理、合适。
伤 残 鉴 定 需 要 顺 延 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工资等待遇申请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或者不予认定。因此,如果伤残鉴定需要顺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否则,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或者不予认定,从而导致伤残鉴定无法进行。
结语:在进行伤情鉴定或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时,应及时提交申请,否则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或不予认定。伤残鉴定需要在治疗三个月后进行,如伤残治疗未结束或达不到稳定,还需继续顺延做鉴定的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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